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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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420000-233-XK-007-00  审批部门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部门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办理期限 3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期限

24个工作日


特别程序及期限 专家技术评审、被评审单位整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间。
办理类型 承诺件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号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服务大厅 监督投诉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号省纪委派驻省质监局纪检组,2167708209@qq.com,027-87891921
咨询建议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服务大厅,027-65398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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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所需材料|办事流程

  •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2015〕163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总局令〔2015〕第164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订《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决定(总局令〔2015〕第165号)

  • 审批范围及条件:

    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

    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1.机构名称、地址、法人性质发生变更的。

    2.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的。

    3.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取消的。

    4.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检验检测方法发生变更的。

    5.依法需要办理变更的其他事项。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增加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或者发生变更的事项影响其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依照规定程序实施。

  • 首次申请、复查资质认定: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

    2.典型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分类别)。

    3.质量手册。

    4.程序文件。

    5.其他证明文件:

    (1)法人地位证明文件(适用于首次、复查):

    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

    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设立批文、所属法人单位法律地位证明文件、法人授权文件、最高管理者的任命文件。

    (2)固定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

    (3)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记录(适用于首次、复查评审)。

    (4)从事特殊领域检验检测人员资质证明(适用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变更(线上互联网服务大厅办理):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名称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名称变更审批表;

    2)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工商行政管理局)或事业编办文件或社团法人证书、变更后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 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证书

    3)原资质认定证书及证书附表。

    2.取消检验检测能力需提交的材料:

    1)取消检验检测能力审批表;

    2)原资质认定证书及证书附表原件和新证书附表。

    3.单位法人代表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1)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变更备案审批表;

    2)企业变更通知(工商行政管理局)或事业编办文件或社团法人证书、变更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或社团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1)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变更备案审批表;

    2)单位任命文件、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

    5.检验检测机构法人性质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1)检验检测机构法人性质变更审批表;

    2)企业变更通知书(工商行政管理局)或事业编办文件或民政部门批复件、变更后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 登记证或社团法人(复印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变更(线下科技认证处办理,提交纸质材料,所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联系电话:027-87360326):

    1.授权签字人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1)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变更备案审批表、授权签字人申请汇总表、授权签字人申请表;

    2)授权签字人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资质认定证书、证书附表授权签字人确认页(复印件)。

    2.标准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方法)变更审批表;

    2)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 一、受理环节:3个工作日,政务服务大厅网上受理。

    窗口服务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二、技术审查环节:60个工作日,技术评审中心办理。

    技术评审中心对受理的材料进行有效性审查,组织现场核查,出具核查结论报告。

    三、审批环节:7个工作日,科认处办理。

    科认处对技术评审中心提交的材料予以审核,提出审批意见。

    四、决定环节:7个工作日,分管局领导决定。

    分管副局长签署决定意见。

    五、制证环节:3个工作日,科认处办理。

    科认处制作证书。

    六、发证环节:4个工作日,政务服务大厅发证办结。